所属行业:医疗健康
工作年限:17年
EB-1A适用人群类别:企业家、医疗专家
王欣律所受其委托,提炼和总结其成就如下:
1. 在医疗诊断设备与体外诊断(IVD)试剂领域拥有2项专利与7项软件著作权。技术被迈克生物、上海联影医疗科技、武汉迈瑞生物医疗、国药集团股份等多家大型医疗企业采用,
2. 创立四川某科技公司等5家企业,专营医疗健康产业,提供涵盖临床检测、分子诊断和免疫分析等领域的体外诊断(IVD)设备及全方位产品与服务。为全国医疗机构提供符合GSP标准的仓储、冷链运输、采购及售后维护。
3. 产品与服务覆盖中国17个以上省份,并出口至欧洲、南美及东南亚,为全球500多家国内外医疗机构提供支持。
7月14日律所递交材料,7月30日收到补件通知,移民局要求对5个得分点中的三个补充材料,分别为原创性贡献、核心地位和高收入。
1. 原创性贡献
① 所提供的销售合同不足以证明买家购买的产品运用了C研发的技术,需要补充和C软著及专利匹配的产品发票。
② 提供相关行业专家为C出具的推荐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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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核心角色
① 提供的购销合同没有C先生作为集团总经理的签章,要求提供总经理已授权相关人员对外签署合同的证明文件。
②更多提供C作为集团总经理在内部的任职证明文件(会议记录,项目批准记录等),其它能证明C处于实际核心管理角色和具有重要贡献的资料,比如对五个公司的出资文件,参股或控股的程度。
③ 提供的奖项不能证明具有行业权威性,要求补充有说服力的奖项。
④ 补充作为研发负责人在不同年份的工作记录,或者第三方的媒体报道C是集团总经理和研发部门的负责人
⑤ 《Top 10 Chinese Medical and Health Enterprises in 2020》这篇报导中提到的年份跟报导时间不符,出现typo(笔误),需要另外提供正确的报导。
3. High Salary
工资证明信没有盖章,年收入对不上工资证明上的数据。
(因为银行流水显示的是其税后年收入,而工资证明显示的是税前收入)
律所按照要求对材料进行补充,完善证据链,10月再次寄出资料,11月7日 USCIS Case Status Online显示获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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